格式:pdf
大小:39KB
頁數: 4頁
寧波市中醫院遷建工程 (一期 )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建筑名稱為寧波市中醫院遷建工程 (一期),位于寧波市海曙區雙楊 村內,麗園北路以西,河流以東。本工程有醫療建筑綜合樓、后勤動力中心、康 復中心三個單位工程。 本工程用地面積 7165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 6921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 為 57986平方米,地下為 11228平方米。醫療建筑綜合樓 (包括 15層住院部、 4 層急診樓、 3層門診樓 )建筑占地面積 9933平方米,建筑面積 62049平方米(其 中地上 57986平方米,地下 11228平方米)。 最高地上 15層,其中 15層住院部、 4層急診樓、 3層門診樓下設一層地下 室,建筑總高度為 59.90 米。地下室總建筑面積 11931平方米。高層采用框架剪 力墻結構,多層采用框架結構。首層層高為 5m,2~3層層高為 4.5m,4~15層 層高為 3.8m。 本工程
格式:doc
大小:26KB
頁數: 4頁
十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 2、 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 ② 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 ③ 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 ④ 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3、 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電纜、接地線完整無損,控制開關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應檢查并確認電壓正常,應測試無漏電現象。應試驗并確認各限位裝置、梯籠、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鎖裝置良好可靠,電器儀表靈敏有效。啟動后,應進行空載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 4、 升降機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應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當發現制動效果不良時,應調整或修復后方可運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