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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一、一般安全技術措施 1、在通航江河上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應符合現行的《內河交通 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開工前報告當地港航監督部門。 2 、施工所使用的船只經船檢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 期間按規定設置臨時碼頭、航行標志及救護、消防等設施。 3 、船只在航行前,檢查各部位的機械與設施是否良好,不得 帶病作業。 4 、掌握和及時了解當地的氣象和水文情況,遇有大風天氣檢 查和加固船只的錨纜等設施。遇有雨、霧天,視線不清時,船只顯示 規定的信號,必要時停止航行或作業。 5 、定位船及作業船錨碇后, 在涉及航域范圍內設置警示標志。 拋錨時,錨鏈滾滑附近不得站人。 6 、 船只靠岸后(或在兩船間倒運貨物時)搭設跳板、扶手或 安全網,經踏試穩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裝卸貨物。 7 、 裝船時嚴禁超載、偏載,必要時加配重,調整平衡。卸船 時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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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一、一般安全技術措施 1、在通航江河上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應符合現行的《內河交通 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開工前報告當地港航監督部門。 2 、施工所使用的船只經船檢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 期間按規定設置臨時碼頭、航行標志及救護、消防等設施。 3 、船只在航行前,檢查各部位的機械與設施是否良好,不得 帶病作業。 4 、掌握和及時了解當地的氣象和水文情況,遇有大風天氣檢 查和加固船只的錨纜等設施。遇有雨、霧天,視線不清時,船只顯示 規定的信號,必要時停止航行或作業。 5 、定位船及作業船錨碇后, 在涉及航域范圍內設置警示標志。 拋錨時,錨鏈滾滑附近不得站人。 6 、 船只靠岸后(或在兩船間倒運貨物時)搭設跳板、扶手或 安全網,經踏試穩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裝卸貨物。 7 、 裝船時嚴禁超載、偏載,必要時加配重,調整平衡。卸船 時分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