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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 施工單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攀登作業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內容: 攀登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1)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措施。現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自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 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睡他攀登措施。 (2) 柱、粱和行車梁等構件吊裝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應在構件施工圖或說明內作出規定。 (3)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 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 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4) 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5) 梯腳底部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 75°± 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 30cm為 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