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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高層和中高層住宅 國家《住宅設計規范》規定: 7—9層住宅稱為中高層住宅 10層及 10層以上住宅為高層住宅 高度超過 100m的住宅為超高層住宅 隨著城市的發展,城市建設用地越來越緊張,建設高層住宅成了解決城市用地緊張的 一種手段,而隨著科技的進步,先進的工程技術,新型的建筑材料和完善的管理手段也為 建筑向高層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 80年代的以后,興建高層住宅已十分普遍,不少高層住 宅已成為城市的標志性建筑。但是,高層并不代表城市的現代化程度,雖然,高層住宅在 節約用地方面效果顯著,但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首先,電梯已成為主要的垂直交通工具,為提高電梯的使用效率,需要組織方便安全 而又經濟的公共交通體系,因而,對高層住宅的平面布局和空間組合產生一定的影響。 其次,由于高度的增加,建筑的垂直荷載和側向荷載大幅度增加,為保證結構安全,需要 采用不同的建筑材料和結構體系,對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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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中心城區中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建設技術規程 1 總則 1.1 為加強本市中心城區中高層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規范二次供水設施建設,確保二次 供水水質、水壓和供水安全,特制定本規程。 1.2 本規程適用于本市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建、改建和擴建中高層住宅(黃海標高 24米 以上)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理、驗收和監督管理。 1.3 本規程所稱的中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是指從市政供水管道取水點閥門位置至住 宅用戶計量水表前的供水管道、閥門、泵房設施、水箱、儲水池、電氣和自控設備、儀器儀 表等。 1.4 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除應執行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省市 及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2 基本要求 2.1 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必須符合本市城市給水專項規劃的總體要求。 2.2 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理必須由具有資質的單位承擔。 2.3 中高層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應當按照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