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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基礎明挖基坑 1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路及城市橋梁工程的橋墩和橋臺基坑土方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技術準備 1.熟悉圖紙,編制土方開挖施工方案,并向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 2.根據施工區域的地形與作業條件、土的類別與基坑深度、土方量選擇機械或人工挖土。 3.開挖低于地下水位的橋墩臺基坑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措施將地下水位降至基 礎底面以下 0.5m 后再開挖。 2.2 機具設備 1.機械:挖土機、推土機、自卸汽車等。 2.工具:鐵鍬(尖、平頭兩種) 、手推車、小線或 20#鉛絲和鋼卷尺等。 2.3 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前,應根據施工圖紙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下、地上障礙物清除, 完成對地下管線進行改移和采取保護措施。 2.場地平整,并做好臨時性排水溝。 3.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 4.施工機械進人現場所經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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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挖基坑施工異常問題及處理措施 摘 要:基礎是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構件 , 基礎的穩定性對建筑物的穩定 性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本文就工程施工過程中明挖基坑施工中出現的異常問題及 處理措施。 關鍵詞:異常問題處理措施 基礎是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構件, 是建筑物的下部結構, 它承受建筑物上 部結構傳下來的全部荷載, 連同本身荷載全部傳到地基上, 基礎的穩定性對建筑 物的穩定性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建筑物的基礎一般是埋置于地下的隱蔽工程, 基 礎的施工應該引起各單位的重視, 本文針對基礎工程中的基坑開挖工序中出現的 各種異常情況進行了總結,并針對相應的情況提出了各種處理措施。 淺基坑坑底超挖 表現形式及發生原因 基坑底部分或全部開挖深度超過設計深度, 基底原狀土受擾動, 主要是由于 采用機械開挖時,施工現場技術人員責任心不夠或干脆沒有設專門人員進行測量 底標高,造成基坑槽底開挖深度超過設計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