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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檔 精品文檔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 (JCJl30—2002)規定。 6 構造要求 6.1 立 桿 6.1.1 立桿支承在土體上時,地基承載力應滿足受力要求,防止產生 不均勻沉降。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對土體采取壓實、鋪設塊石或澆筑 混凝土墊層等措施。立桿底部應設置底座或墊板。 6.1.2 模板支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 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 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 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 高 低差不應大于 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 500mm。 6.1.3 當采用在梁底設置立桿的支撐方式時,宜采用可調托座直接傳 力,可調托座與鋼管交接處應設置橫向水平桿, 托座頂距離水平桿的 高度不應大于 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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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 (JCJl30—2002)規定。 6 構造要求 6.1 立 桿 6.1.1 立桿支承在土體上時,地基承載力應滿足受力要求,防止產生 不均勻沉降。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對土體采取壓實、鋪設塊石或澆筑 混凝土墊層等措施。立桿底部應設置底座或墊板。 6.1.2 模板支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 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 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 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 高 低差不應大于 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 500mm。 6.1.3 當采用在梁底設置立桿的支撐方式時,宜采用可調托座直接傳 力,可調托座與鋼管交接處應設置橫向水平桿, 托座頂距離水平桿的 高度不應大于 300mm。梁底立桿應按梁寬均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