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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管線施工 第一節 電力管廊的施工措施 1、土方開挖及回填 1.1 、施工流程 1.2 、管溝開挖 1.2.1 地面照明配線穿管埋地深度為地面以下 0.5m。 1.2.2 對軸線樁、水準基點樁等按圖紙進行復測, 若發現標志不足、被移動或精度不符合要求時,進行補測處理。 1.2.3 施工測量 1.2.3.1 施工前由測量人員先校核圖紙,根據甲方提供的測量控制點和水準點及圖上的線點位置,以及施 工地段的地形地物,確定施測方法,布設測量控制網,并報監理工程師批準。 1.2.3.2 由測量人員根據設計圖紙放出接線井、燈基礎、箱式變壓器基礎位置,再根據管中線及纜溝開挖 要求,放出線位。 1.2.3.3 將施工地段的原地標高復測一次,以確定該施工地段的開挖深度。 1.2.3.4 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要注意保護測量控制點,如發現測量控制點被破壞,及時會知測量人員 補測,以保證測量精確度。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