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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龍街道 2011年消防安全工作 責 任 書 蒼 龍 街 道 辦 事 處 2 0 1 1 年 3 月 2 按照“消防工作由國務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負責,實行屬地管理” 的原則,為進一步搞好街道消防 安全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促進各項事業蓬勃發展, 特與各村和街道直屬單位簽訂 此責任書。 一、蒼龍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責任 (一)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 各村、街道直屬單位應高度重視本轄區、本行業、 本系統消防工作, 建立并執行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每年 召開研究消防工作專題會議不少于 4次。 (二)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1、各村(社區)、街道直屬單位對本轄區、本行 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負責、 并與轄區內各組、各行業、 各系統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 2 、積極督促各村民小組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 律法規,督促指導駐村單位落實《機關、團體、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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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 龍泉驛區同安街道童樂幼兒園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民辦非企業單位 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單位的名稱:龍泉驛區同安街道童樂幼兒園。 第三條 本單位的住所地是龍泉驛區同安街道錦繡路號。 第四條 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財政經費、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是 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第五條 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成都市民政局 ;本單位的業務審批機關 是成都市教育局。 第六條 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 尚,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育和教育相結合, 促進幼兒在身心和諧發展。 第二章 舉辦者、開辦資金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單位的舉辦者是葉秀華。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