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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電防護區應劃分為:直擊雷非防護區、直擊雷防護區、第一防護區、第二防護區、后 續防護區(圖 3.2.2),并符合下列規定: 1 直擊雷非防護區( LPZ0A):電磁場沒有衰減,各類物體都可能遭到直接雷擊,屬完全暴 露的不設防區。 2 直擊雷防護區( LPZ0B):電磁場沒有衰減,各類物體很少遭受直接雷擊,屬充分暴露的 直擊雷防護區。 5 第一防護區( 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經各類導體的雷電流比直擊雷防護區 (LPZ0B)減小,電磁場得到了初步的衰減,各類物體不可能遭受直接雷擊。 6 第二防護區( LPZ2):進一步減小所導引的雷電流或電磁場而引入的后續防護區。 7 后續防護區( LPZn):需要進一步減小雷電電磁脈沖,以保護第三度水平高的設備的后 續防護區。 4 雷電防護分級 4.1一般規定 4.1.1 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的雷電防護等級應按防雷裝置的攔截效率劃分為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