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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規范 1 建筑地面形式 1.1 平坡式≤5% 1.2 臺階式≥8% 1.3 混合式 2 建設用地適宜規劃坡度 2.1 住宅用地 0。2%-25% 2.2 道路用地 0。2%-8% 2.3 公共設施用地 最小坡度 0.2% 最大坡度 20% 2.4 (基地地面坡度不應小于 0.3%;地面坡度大于 8%時應分成臺 地 ) 3 消防通道寬度 (高層建筑防火規范 ) 3.1 4M 4M 距建筑物 >5M 4 建筑物層數的限制 4.1 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 4.1.1 不準設于 4層 4.1.2 大于等于 4班需獨立設置 4.1.3 小于 3班可設于其他建筑物內,但一定要有獨立的出口 4.1.4 不準設置于地下室半地下室 4.2 高層的人流集中的用房 ----大會儀,多功能廳,舞廳等 4.2.1 宜設置在 123層 4.2.2 設在其他樓層需滿足 4.2.2.1 《=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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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規范 1 建筑地面形式 1.1 平坡式≤5% 1.2 臺階式≥8% 1.3 混合式 2 建設用地適宜規劃坡度 2.1 住宅用地 0。2%-25% 2.2 道路用地 0。2%-8% 2.3 公共設施用地 最小坡度 0.2% 最大坡度 20% 2.4 (基地地面坡度不應小于 0.3%;地面坡度大于 8%時應分成臺 地 ) 3 消防通道寬度 (高層建筑防火規范 ) 3.1 4M 4M 距建筑物 >5M 4 建筑物層數的限制 4.1 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 4.1.1 不準設于 4層 4.1.2 大于等于 4班需獨立設置 4.1.3 小于 3班可設于其他建筑物內,但一定要有獨立的出口 4.1.4 不準設置于地下室半地下室 4.2 高層的人流集中的用房 ----大會儀,多功能廳,舞廳等 4.2.1 宜設置在 123層 4.2.2 設在其他樓層需滿足 4.2.2.1 《=4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