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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筑供熱系統的豎向分區 高層建筑供熱系統的豎向分區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考慮低區系統材 料的承壓問題,二是便于調控,防止系統出現垂直失調現象。建筑物按層 數大致有如下的分類: 住宅建筑:低層: 1—3層;多層: 4—6層;中高層: 7—9 層;高層: 10—30層。 公共建筑及綜合性建筑:建筑物總高度在 24米以下者為非高層建筑, 總高度在 24米以上者為高層建筑(不包括高度超過 24米的單層主體建 筑)。 建筑物高度超過 100米時,不論住宅或公共建筑均稱為超高層建筑。 規范上有這樣的規定: “建筑物高度超過 50米時空調系統宜分區。 ” 由此可以看出,高層建筑供熱系統豎向分區并沒有一個嚴格的分區高度或 層數(例如上海等高層建筑較多的城市一般按 80—100米進行豎向分區), 實際上各地區根據各自不同情況也進行了大量工程及運行實踐。( 1)對 于一個熱源供單幢(或高度相當的幾幢)高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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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筑供熱系統的豎向分區 高層建筑供熱系統的豎向分區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考慮低區系統材 料的承壓問題,二是便于調控,防止系統出現垂直失調現象。建筑物按層 數大致有如下的分類: 住宅建筑:低層: 1—3層;多層: 4—6層;中高層: 7—9 層;高層: 10—30層。 公共建筑及綜合性建筑:建筑物總高度在 24米以下者為非高層建筑, 總高度在 24米以上者為高層建筑(不包括高度超過 24米的單層主體建 筑)。 建筑物高度超過 100米時,不論住宅或公共建筑均稱為超高層建筑。 規范上有這樣的規定: “建筑物高度超過 50米時空調系統宜分區。 ” 由此可以看出,高層建筑供熱系統豎向分區并沒有一個嚴格的分區高度或 層數(例如上海等高層建筑較多的城市一般按 80—100米進行豎向分區), 實際上各地區根據各自不同情況也進行了大量工程及運行實踐。( 1)對 于一個熱源供單幢(或高度相當的幾幢)高層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