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9KB
頁數: 1頁
購買經濟適用房填寫申請表需提交的材料 發布時間: 2007-5-17 14:41:02 瀏覽次數 21013 次 來源 :臨沂市房產局 【字體:大 中 小】 1、 申請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申請人家庭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已婚無戶口簿的, 夫妻雙方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并提供結婚原件及復印件。 3、 申請人家庭成員要提供單位工資認識部門或勞動、民政、稅務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和單位行政部門開具的住房情況 證明,加蓋單位的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4、有失業證、下崗證或低保證的,可以依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格式:pdf
大小:46KB
頁數: 6頁
. 1 頁 審理經濟適用房借名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 -法律 審理經濟適用房借名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 全國各地實施的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政策實行 10 多年以來,已 經惠及了一大批人民群眾。 隨著國家房地產政策的不斷調控, 各地房價基本上仍 然呈現逐年漸漲的趨勢, 而商品房價格和經濟適用房價格的很大差價, 也催生了 大量的經濟適用房借名買賣糾紛的產生。 法院在處理此類糾紛時, 往往面臨兩難 的選擇,首先,在法律適用與地方政策如何對接層面的兩難的情形是: 由于地方 政府制定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及登記辦法等相關規定不屬于法律、 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法院對該類案件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判決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因未滿 政策規定的上市交易年限規定, 房屋登記部門將無法辦理過戶交易手續, 案件難 以執行,而按照地方政府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管理及上市登記的相關辦法判決, 又 有悖于《合同法》和誠信原則的兩難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