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doc
大小:42KB
頁數: 3頁
租賃合同 甲方:廈門金中華百貨有限公司枋湖購物廣場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場所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一、租賃場所: 甲方將其位于廈門市湖里區枋湖路289號廈門金中華百貨有限公司枋湖購物廣場一樓生鮮區 號攤位(建筑面積〈含公攤〉約 ㎡)租賃給乙方做為經營 項目的場所,乙方經實地確認后同意按照甲方出租之地點、面積及租金予于承租。 二、租賃事項和經營范圍: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 2、保證金: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