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doc
大小:233KB
頁數: 55頁
1總則 1.0.1 為落實公路工程監理制度,實現對工程質量、費用、進度、安全、環保的科學有效監督和管理,使監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實施工程監理制度的各級公路項目的施工以及養護大、中修監理。 1.0.3 本規范所稱監理單位為具有法人資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資質證書的單位。 本規范所稱監理機構是指由監理單位派出,并代表監理單位履行監理合同的監理組織。 本規范所稱監理人員為具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從事公路工程監理的人員,及具有初級技術職稱和公路工程監理培訓證書并從事公路工程監理的技術人員。 本規范所稱監理是指監理單位派出的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在監理合同期限內對工程質量、費用、進度、安全、環保等的監督和管理活動。 1.0.4監理應依據以下文件開展工作: 1.國家與地方法律、法規; 2.
格式:doc
大小:175KB
頁數: 20頁
《工程建設監理規程》 1 總則 1.0.1 為加強對監理項目的質量、進度、投資的控制,提高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社會效益,公正地維護建設各方的利益,使監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特指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編制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河南省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規定》等有關工程建設監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1.0.3 本規程適用于河南省轄區內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含施工招、投標階段及保修階段)的工程建設監理(以下簡稱施工監理)。 1.0.4 施工監理是指監理單位接受業主(建設單位)(以下簡稱業主)的委托,在業主授權范圍內代表業主對工程進度、質量、投資、進行控制并對工程合同、信息進行管理的過程。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