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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換填地基施工工藝標準 1.適用范圍 1.1 本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的基坑、 基槽、管溝等淺層軟弱地基及不均勻地基處理。 1.2 適用土層:淤泥、淤泥質土、濕陷性黃土、膨脹土、素填土、雜填土、季節性凍土,以及 暗溝、暗塘等。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 : 根據不同地質條件,選用不同的換填料。參見表 2.1。 換填材料名稱、適用范圍、質量要求 表 2.1 換填料名稱 材料質量要求 適用范圍 素土 1 土料宜用粉質粘土,不宜使用塊狀粘土和砂質粉土,不得含有 松軟雜質,并應過篩,其顆粒不得大于 15mm。不得使用淤泥、耕土、 凍土、垃圾、膨脹土以及有機物含量大于 5%的土。當含有碎石時,其 粒徑不宜大于 50mm。 2 土料含水量應控制在最優含水量范圍內,誤差不得大于± 2%。 否則應把土料晾干或加濕,使之達到要求的含水量。 適用于淤泥、淤泥質土、 濕陷性黃土、素填土、雜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