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12KB
頁數: 8頁
1 貴州省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 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 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所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 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是指用于集中式供應 生活飲用水的江河、湖泊、水庫、溪潭、地下河(泉) 、地下水 井等水源,供水人口原則上 1000人以上。 第四條 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飲 用水水源環境保護負責, 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 護,保證水質符合規定的標準。 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主要負責人為本轄區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縣級以 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情況納入政府環境保護 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 各飲用水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