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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焊縫連接 第8.2.1條 焊縫金屬宜與基本金屬相適應。 當不同強度的鋼材連 接時,可采用與低強度鋼材相適應的焊接材料。 第8.2.2條 在設計中不得任意加大焊縫, 避免焊縫立體交叉和在 一處集中大量焊縫,同時焊縫的布置應盡可能對稱于構件重心。 注:鋼板的拼接:當采用對接焊縫時,縱橫兩方向的對接焊縫,可采用十字形交叉或 T 形交叉;當為 T形交叉時,交叉點的間距不得小于 200mm。 第8.2.3條 對接焊縫的坡口形式,應根據板厚和施工條件按現 行標準《手工電弧焊焊接接頭的基本型式與尺寸》和《埋弧焊焊接接 頭的基本型式與尺寸》的要求選用。 第8.2.4條 在對接焊縫的拼接處,當焊件的寬度不同或厚度相 差 4mm以上時,應分別在寬度方向或厚度方向從一側或兩側做成坡度 不大于 1/4斜角(圖 8.2.4);當厚度不同時,焊縫坡口形式應根據 較薄焊件厚度按第 8.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