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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規定 一、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原則 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管理必須始終堅持人機結合的原則,實行 專業全面管理制、主機定期巡查制、設備定期調試更換制、 24 小時監視 匯報制、專職監督制、相關人員定期檢查制、人員包干制的管理體系。 二、管理職責及負責范圍 1、監控室負責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全面管理工作。 (1)負責安全監控中心主機至井下分站的安裝、維修調校,并對主 機系統進行適時調整和各類傳感器的定期校對。 (2)按照采掘接替安排,及時對分站、各類傳感器的拆裝作出安排, 指導各使用單位正確使用、監護好監控系統的設備、纜線等。 (3)認真填寫維修、調校記錄,建立安全監控設備、儀表、纜線、 各類傳感器等臺帳,并按規定繪制監控系統布置圖。 (4)認真監視終端機屏幕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 的運行狀態,負責打印監測瓦斯報表。每日必須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