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127KB
頁數: 23頁
過梁驗收規范 篇一: 11#樓過梁、構造柱等隱蔽驗收記錄表 篇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 1.0.1 條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裝飾工程的施工 及驗收。 (注:有放射性、防腐蝕、防火等要求的裝飾工程,應按 設計要求或有關規定執行) 第 1.0.2 條 裝飾工程所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選用,并 應符合現行材料標準的規定。對材料質量發生懷疑時,應抽 樣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 1.0.3條 裝飾工程所用的砂漿、石灰膏、玻璃、涂料等, 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 1.0.4 條 裝飾材料和飾件以及有飾面的構件,在運輸、 保管和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損壞和變質。 第 1.0.5 條 抹灰、涂料和刷漿工程的等級及適用范圍,應 符合設計的要求。 第 1.0.6 條 裝飾工程應在基體或基層的質量檢驗合格后, 方可施工。 第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