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趕工措施費
引 言
當前,我國趕工措施補償費用在施工合同中通常都有明確的規定, 即當由于非承包方原因
造成的趕工,其趕工措施費用均要求發包方支付。
一、依據的法規文件
1、標準施工招標文件
11.6 工期提前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議能夠給發包人帶來效益的, 應由監
理人與承包人共同協商采取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和修訂合同進度計劃。 發包人應承擔承包人由
此增加的費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相應獎金。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7.9 提前竣工
7.9.1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發包人應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下達提前竣工指示,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議書, 提前竣工建議書應包括實施的方案、 縮短的
時間、增加的合同價格等內容。 發包人接受該提前竣工建議書的,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和承包人
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