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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利住宅項目建筑方案內審表格 22. 總 面寬 建筑高度 ≤ 24米,其最大連續展開面寬的投影 ≤ 100米; 24 米≤建筑高度 ≤ 60 項 目 名稱 審 核 時間 設 計 單位 審 核 人 編號 審 圖 內容 問題列項 要求及依據 是 否 滿足 備注 1. 規劃 配套車位 地面可建規劃配套車位指標 5%-10%是否用足,地面車位應布置在 地塊外圍,最好在北側日照較差的位置。 2. 高度 7 度抗震情況下,注意控制框支剪力墻結構高度不超過 100 米,全 剪力墻結構不超過 120 米。 3. 消防 高層建筑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 1/4 且不小于一個長 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 5m,進深大于 4m 的裙房,且在此范 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 4. 高層建筑的周圍,應設環形消防車道。當設環形車道有困難時,可 沿高層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