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我國的經濟、技術條件下,消防車取水井仍是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室內消防管網系統壓力不夠,而通過消防車給予補充壓力的取水構筑物。其工作原理如下:當建筑物發生火災時,消防水泵及時啟動,保證消火栓系統及噴淋系統有足夠的壓力滅火;但當室內消防水泵發生故障或水壓不夠時,消防車從取水井取水并通過建筑物的室外消防水泵結合器向室內消防給水管網補水,保證消防用水量和水壓。為此《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應保證消防車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過6m”,目的是滿足消防車的吸水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