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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項目部門衛進出人員登記表 編 號 時 期 來訪人員 姓 名 來訪人員 單 位 人 數 證 件 號 碼 到 訪 時 間 離 開 時 間 來 訪 事 項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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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登記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 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以下《外來人 員出入校園登記制度》。 一、門衛人員應熱情接待上級主管部門、 兄弟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 人員以及學生家長來校檢查或聯系工作。 二、門衛人員對上述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必須予以查詢、登記, 并與學校被訪人員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進校。 三、門衛人員對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的車輛,應指定停入學校停車 區域,外來卡車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四、對外來推銷各類商品的人員,一律拒絕進入校園。 五、門衛人員對學生家長來訪后,如帶學生離校,須憑班主任簽字同 意單據,否則應要求家長在來訪登記簿上注明情況并簽名。 六、門衛人員必須防止學校財產流出學校, 外來借物或廢舊物品出售, 須憑總務處簽發的清單和出門證,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