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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平面與縱斷面設計 第一節 平面設計 第 5.1.1條 平面設計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道路平面位置應按城市總體規劃道路網布設。 二、道路平面線形應與地形、地質、水文等結合,并符合各級道路的技術指標。 三、道路平面設計應處理好直線與平曲線的銜接,合理地設置緩和曲線、超高、加寬等。 四、道路平面設計應根據道路等級合理地設置交叉口、沿線建筑物出入口、停車場出入口、 分隔帶斷口、公共交通停靠站位置等。 五、平面線形標準需分期實施時,應滿足近期使用要求,兼顧遠期發展,減少廢棄工程。 第 5.1.2條 直線、平曲線的布設與連接宜符合下列規定: 一、計算行車速度大于或等于 60km/h 時,直線長度宜滿足下列要求: 1、同向曲線間的最小直線長度( m)宜大于或等于計算行車速度( km/h)數值的六倍。 2、反向曲線間的最小直線長度( m)宜大于或等于計算行車速度( km/h)數值的二倍。 當計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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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平面與縱斷面設計 第一節 平面設計 第 5.1.1 條 平面設計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道路平面位置應按城市總體規劃道路網布設。 二、道路平面線形應與地形、地質、水文等結合,并符合各級道路的技術指標。 三、道路平面設計應處理好直線與平曲線的銜接, 合理地設置緩和曲線、超高、加寬等。 四、道路平面設計應根據道路等級合理地設置交叉口、沿線建筑物出入口、停車場出入 口、分隔帶斷口、公共交通停靠站位置等。 五、平面線形標準需分期實施時,應滿足近期使用要求, 兼顧遠期發展,減少廢棄工程。 第 5.1.2 條 直線、平曲線的布設與連接宜符合下列規定: 一、計算行車速度大于或等于 60km/h 時,直線長度宜滿足下列要求: 1 、同向曲線間的最小直線長度( m)宜大于或等于計算行車速度( km/h)數值的六倍。 2 、反向曲線間的最小直線長度( m)宜大于或等于計算行車速度( km/h)數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