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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長泰縣質監局對某醫院作出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理由是該醫院使用的6部病床電梯均由乘坐人員自行操作,而不是由持證的電梯司機操作。今年5月29日,長泰縣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在對該醫院使用的電梯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醫院的6部病床電梯均由乘坐人員自行操作,未由持證的電梯司機操作。經進一步調查確認,醫院提供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表明這6部病床電梯的使用單位是該醫院,電梯的日常管理并未委托物業公司或其他單位,而是由該醫院自行管理及使用;且該醫院無法提供電梯司機操作證。據此,長泰縣質監局認定醫院此行為已違反了(一)《福建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