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30KB
頁數: 1頁
——僅供參考 隧道施工安全九條規定 一、必須證照齊全, 嚴禁無資質施 工、轉包、違法分包和人員不經教育 培訓上崗作業。 二、必須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 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確保按方案組織 實施,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法。 三、必須強化施工工序和現場管理, 確保支 (防 )護到位,嚴禁支護滯后和 安全步距超標。 四、必須落實超前水文地質探測預 報各項規定,監控量 (探)測數據超標 立即停工撤人,嚴禁冒險施工作業。 五、必須對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監測 監控,加強通風管理,嚴禁濃度超標 施工作業。 六、必須嚴格控制現場作業人數, 掘進作業面應實施機械化作業,嚴禁 超員組織施工作業。 七、必須按照規定設置逃生通道, 嚴禁在安全設施不到位的情況下施工 作業。 八、必須按照規定嚴格民用爆炸物 品管理,嚴禁在施工現場違規運輸、 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九、必須按照規定制定應急預案、 配備救援裝備,嚴禁事故發生后
格式:pdf
大小:101KB
頁數: 9頁
《隧道施工安全九條規定》實施細則 第一條 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資質施工、轉包、違法分包和人員不經教育培訓上崗作業 。 實施細則: 1.公司從事隧道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和質量檢測單位必須按照《建筑法》要求,必須取得 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 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隧道施工、 勘察設計、 監理及檢測 工作。 2.公司從事隧道施工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按照《建筑法》要求,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 證書;從事隧道施工的“三類人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93 號)、《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 17 號)要求,取得安 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 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 (試行)》(建市 [2014]118 號)規定 【注 1】,嚴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