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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類 80% B類 70% C類 40%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單選題 1、()的頒布實施,標志著安全生產成為我國現階段建筑業工作的重點, 安全生產制度被確 立為促進我國建筑業發展的一項根本制度。 C.《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2、《建筑法》(草案) 經全國人大第八屆常委會第 28次會議審議, 于()正式頒布。 A.1997 年 11月 1日 3、()是安全生產領域的綜合性基本法, 它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安全生產的專門法律。 B.《安 全生產法》 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于()國條院第三 34次常務會議通過。 C.2004 年 1月 7 日 5、()負責非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 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C.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6、在()中,我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立了企業安全生產的準入制度,是強化安全生源頭 管理,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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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7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已由中華人民 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 2002年 6月 29日通 過 ,現予公布 ,自 2002年 11月 1日起施行。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堅持安全第一、預 防為主的方針。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 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 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 全生產工作 ,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 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 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 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 ,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